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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商务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16/5/30 11:17:53
     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,坚决杜绝重、特大火灾事故,努力减少火灾危害,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,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,特制订本管理制度。 
 一、组织机构与职责  
1、为了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,系部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由系主任、党总支书记组成,其他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、教研室主任。
2、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:  
(1)认真贯彻国家、省、地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,将消防工作纳入系部常规工作,及时总结,不断提高。  
(2)大力宣传《消防法》,结合开学、学期结束、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,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,消防安全知识教育,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。 
 (3)组建义务消防队,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、学习业务,熟练掌握、使用消防器材。在人员变动时,要及时调整,保证组织健全。  
(4)定期组织检查教学楼、学生公寓消防设施,发现损坏、过期等问题及时上报学院保卫科。  
(5)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,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,发现隐患,及时整改,确保安全,一旦发生火灾,及时报警,并组织灭火抢救。  
(6)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,给予奖励;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,给予处罚,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。  
二、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 
1、确定将学生宿舍、教学楼、实训室、语音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。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。 
2、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,一旦发现,要立即制止。 
3、根据有关规定,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、灭火器,要放在明显的地方。管理人员要学习、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,会正确使用灭火器,会报警。要经常检查灭火器,健全保养制度,如发现过期,要及时向领导报告,更换药剂。 
4、经常检查电器、电线的使用情况,不准乱拉临时电线,不能再办公室、公寓使用大功率用电器,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。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,定期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 
 5、实训室、语音室、教室在启动电脑、空调等设备时,先检查线路、插头的安全。
三、应急措施 
 1、一旦突然发生火灾,在学校的现场内,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,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。 
 2、在教室里,一旦突然发生火灾,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,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。
 3、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,第一是组织撤离,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,第二报警,第三组织灭火。
  4、保护现场,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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